医保信息
服务指南
医保服务内容
1、负责提供医保知识和物价政策的咨询
2、负责医保知识和物价政策的宣传
3、负责医保报销比例和医疗费用解释
4、省市各地各级医保部门、医院各部门医保相关事宜的联系与沟通
5、有关医保病人住院、门诊就诊流程的咨询
6、医保患者外配处方流程咨询
7、医保住院患者联网结算异常的解决
8、各类医保审批备案操作:
规定病种审核备案、大病用药审批、特治特药审批、医保患者出国带药审批、医保外伤病人纳入医保支付审核、转外就医审核、医保患者提前配药审批备案、抗病毒药物备案、医保卡解锁等
医保服务地点及联系电话
院区 | 医保服务地点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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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春院区 | 门诊1号楼3楼综合服务中心5、6、7号窗口 | 0571-87236640 |
之江院区 | 门诊1号楼2楼综合服务中心 | 0571-87238295 |
城站院区 | 1号楼4楼 | 0571-87235278 |
余杭院区 | 门诊1楼综合服务中心 | 0571-87233992 |
医院等级信息
医院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 |
医院等级 | 三甲(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庆春路79号 |
电话 | 0571-87236639 |
邮编 | 310003 |
省编码 | 330000101001 |
国家编码 | 3300001101001 |
就医报销流程
一、省市医保患者就医报销流程
二、省异地参保患者就医报销流程
三、特殊病种审批备案流程
目前杭州市和省级医保有下述11类疾病进规定病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情感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艾滋病,耐药性肺结核,儿童孤独症。
外地医保规定病种还包括一些慢性病,范围各地不完全相同。
2.办理流程
第一步 门诊/住院部 | 由经管医生填写规定病种待遇备案表 |
第二步 医保办 | 患者持备案表、有明确诊断的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或病理报告去医保窗口办理 |
第三步 各地医保中心 | 患者携审核后的备案表、诊断相关病历、病理报告和一寸照片,去当地医保中心办理规定病种证历本。 |
四、外伤患者就医报销流程(省医保、市医保)
省本级和杭州市医保的外伤病人需审批后才能进入医保报销流程,有第三方责任的(如车祸)不得纳入基本医保报销。
五、出国带药流程(省本级、杭州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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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患者挂号,前往相应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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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医生开处方,选择出国带药,按实际出国天数,给予开不超过180天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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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医保窗口审批成功,参保人员才可付费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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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参保人员携带出国相应资料(机票、护照、签证、身份证)前往医保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温馨提示:审批成功后,医保卡按出境时间自动封锁。回国后,杭州市医保患者需前往市医保中心办理解锁手续,才能正常使用。省医保到期会自动解锁,若提前回国需前往省医保中心办理解锁手续,才能正常使用。
医保政策
杭州市医保报销政策
1.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 门诊 | 住院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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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个人承担比例 | 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至4万元 | 4万元至40万元 | 40万元以上 | ||
在职 | 1000 | 24% | 800 | 18% | 12% | 大病医保支付 | 转诊起付标准减免300 元,急诊视同转诊 |
退休 | 300 | 18% | 18% | 8% |
注:个人承担比例是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费用患者个人承担比例,自理、自费部分费用除外,下同。
2.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 | 门诊 | 住院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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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个人承担比例 | 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至30万元 | 30万元以上 | ||
少儿、城乡一档 | 300 | 60% | 800 | 30% | 大病保险支付 | 转诊起付标准减免300 元,急诊视同转诊 |
城乡二档 | 70% | |||||
大学生 | 60% |
3.规定病种
规定病种患者的门诊待遇参照住院报销比例(限规定病种有关的医疗费用),住院医保待遇不变。
浙江省省级医保报销政策
省医保 | 门诊 | 住院 | |||
---|---|---|---|---|---|
起付标准 | 个人承担比例 | 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至4万元 | 4万元以上 | |
在职 | 1000 | 25% | 800 | 18% | 12% |
退休 | 300 | 12% | 6% | ||
建国前老工人 | 300 | ------------ | 6% |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全国联网结算系统目前已支持住院使用,门诊正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本院是已开通全国结算的网点,您的卡能否在本院住院时刷卡使用,主要取决于当地。
请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或医保局),如果当地医保也已开通全国联网结算功能,请在当地医保中心(或医保局)办理:1、跨省异地就医手续;2、将患者医保卡连通至国家网平台,备案至:浙江省省本级(本院为省级医院,如备案到浙江省杭州市,可能只能在杭州市级医院使用)。上述2个手续办理成功后即可在本院正常刷卡结算。(如因线路故障等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的,均需先自费垫付,回当地报销)
(2)省内异地参保患者门诊:目前省内大部分地区的职工医保可在我院直接刷卡结算,直接报销,部分地区需要先在当地办好转诊手续,否则无法直接刷卡。省内大部分地区的居民医保患者异地就医门诊无待遇。特殊病种患者请咨询当地如何在外地使用医保卡,还是自费回当地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各地不一样,请咨询当地。
住院:住院已开通全省联网结算,请先在当地办好转院手续,再来我院刷卡住院。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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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关于新增“中医辨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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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浙大一院关于规范自主定价项目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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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
关于转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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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关于健康管理中心调整体检套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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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关于整形美容中心新增特需医疗服务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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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关于整形美容中心新增 特需医疗服务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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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浙大一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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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浙大一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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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浙大一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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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浙大一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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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因未带医保卡/医保卡遗失/医保卡损坏/医保卡故障,自费入院,住院后可否进医保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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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住院时自费入院,一般情况下请在3天内申请转医保,否则目前住院时间短,很容易因材料费用没有匹配等情况导致费用问题,影响报销待遇。自费转医保流程:由所在科室审核医保卡是否跟住院患者一致,排除外伤等情况,符合后写通知条给住院处告知改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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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自费回当地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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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般情况下,住院患者回当地报销需要带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和费用汇总清单;门诊患者回当地报销需要带门诊就诊记录、发票。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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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参保患者遇到医保网络故障/医保系统升级维护如何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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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等网络恢复正常后再使用;若网络不能及时恢复,请持自费挂号或取号,就诊后将发票及门诊电子病历拿到医保窗口盖章(限就诊当天),回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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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患者需要出国可以多配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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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省本级和市本级(包括萧山、余杭和富阳)的慢性病者出国带药,医保正常允许配药小于等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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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慢性病患者可以提前几天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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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慢性病患者(高血病、冠心病、糖尿病、肝炎、肺结核、精神病、癌症等),门诊续配药只能提早5天之内,如果要出差或出去旅游等特殊情况,请患者持外出车票/机票等凭证到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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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外省患者在我院如何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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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目前门诊国内部分地区已联网,住院全国都可联网结算。来我院就诊前患者要到当地社保(医保)办理相关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无法联网结算,当地是否给与报销以及具体报销比例均由当地政策决定,具体请咨询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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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规定病种患者在我院如何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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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浙江省医保、杭州市医保的规定病种患者可直接刷卡结算。此外,目前浙江部分地区已开通规定病种门诊异地刷卡结算,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医保中心。若规定病种不能正常刷卡,门诊请办理自费卡就诊,自费结算后回当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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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哪些人可以办理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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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目前杭州市和省级医保有下述11类疾病进规定病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情感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艾滋病,耐药性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外地医保规定病种还包括一些慢性病,范围各地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