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8 丨
87 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 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文件精神,我院对水杨酸软膏等6个医院制剂价格进行了核算,现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限10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电话: 医院医费办0571- 87236651;
临床药学部 0571-87236542。
更多 >
视频新闻
更多 >
医院动态
-
与子同袍!尽锐出战!浙大一院连日派306名医护人员援沪抗疫
2022-04-04 -
CCTV10《健康之路》:挽救“小黄人”
2022-03-31
更多 >